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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且这碗馄饨满满当当的居然有三十多个,这真是给足了料。
相当地划算。
在周恒吃馄饨的时候,大堂角落里的一个人注意到了他。
周恒在进来客栈之前,就已经把蓑衣和斗笠都放在了客栈的马厩里,现在他穿着青衫,戴着黑纱帽,五官俊朗,剑眉星目,年纪也不大,十分的俊俏。
而且他的手边还放着一把颇为精致的长刀,凳子上的行李偏长,似乎是其他兵器,应是刚刚出门行走江湖的小少年。
——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,武道重在精益求精,习武几十年能精通一门兵刃已经难得,出门会带两把甚至更多武器的,大多是刚出江湖,“什么都会一点”的新人。
这种“新人”通常都没什么江湖经验,心思单纯,容易被忽悠,简直就是待宰的肥羊。
不薅一把羊毛,简直都对不起自己的江湖生涯。
于是,这人走了过来。
他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,穿着简便的粗布麻衣,头发疏于打理,有些发卷,容貌普通,平平无奇。
“小哥儿,一个人出来?”男子很是自来熟地坐到了周恒旁边,招呼店小二也要了一碗馄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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